安稳。
于他而言,不过是随手可碾、随手可毁、随手可弃的一场无聊游戏。
游戏落幕,蝼蚁覆灭。
他从容转身,抬手慵懒摩挲腕间腕表,淡淡轻笑,轻声自语:
“终究,还是太脆弱了。”
“凡人的真心,从来不堪一击。”
“我陆景曜的局,从无败绩!”
陆景曜享受这种高高在上、一手遮天、掌控蝼蚁命运的极致快感。
他最喜欢看的,就是一个阳光坦荡、勤恳踏实、心怀热爱、努力生活的普通少年。
被他亲手一点点碾碎、一点点摧毁、一点点逼入深渊、一点点磨灭所有锐气与傲骨。
他最喜欢这种极致的阶级碾压、极致的地位落差、极致的权势压制带来的满足感。
只有这样,才有彻头彻尾的满足感。
他陆景曜要的从来都不单单是周晴这个人。
若是贪图皮囊美色,以他宛州顶级豪门嫡孙的身份,环肥燕瘦、名门闺秀、网红新星,数不胜数,根本无需耗费半分心思。
他真正想要、真正痴迷、真正让他上瘾成瘾的,是踩着邓羽博尸骨上位的极致爽感。
是把寒门天才拼尽全力换来的人生、前途、爱情、尊严,尽数踩在脚下,让对方毕生坚守化为自己玩乐的垫脚石。
这种以绝对权势颠覆所有努力、所有公平、所有普通人出路的掌控感,是金钱买不到的顶级愉悦。
自从彻底抢走周晴、彻底封死邓羽博所有生路、彻底碾碎他的事业与爱情之后,陆景曜的恶趣味彻底被养得愈发浓烈。
他开始刻意、频繁、精准制造偶遇。
宛州核心商圈步行街、网红夜市小吃街、老城文艺街区、滨河步道、家常餐馆、人流密集广场。
但凡邓羽博独自外出、求职碰壁、散心放空、勉强糊口的地方。
他都会带着一众纨绔跟班、高调簇拥、声势浩大,搂着盛装精致、满身奢品的周晴,刻意撞上落魄独行、满身疲惫、沉默寡言的邓羽博。
每一次偶遇,都是一场公开处刑、一场全城围观、一场极致羞辱、一场诛心碾骨。
半年时间,足以彻底重塑一个人,也足以彻底腐蚀一个人的本心。
从前的周晴,干净、朴素、会省钱、会心疼人、会陪着爱人熬苦日子。
可被陆景曜整整半年金钱投喂、圈层熏陶、奢靡驯化之后,她早已脱胎换骨,彻底沉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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