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犬这种生物,很可怜,没过过多少好日子,外表狠,心思单纯良善。
待它稍微好一点,它便会牢牢记住你。见了你,隔老远跑来,拿头蹭你。
被欺负惯了。踹它两脚,它也不怎么记仇,顶多夹起尾巴躲着你。
但你要是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欺负它,还要夺走它最珍视的东西,那就别怪它心眼小、记性好。
天荒地老、天涯海角。只要找到机会,它就会抽冷子狠狠咬你一口,轻易不松口。
在野外摸爬滚打,吞风饮露,就这么赖赖的活下来,还能心思良善,可不是因为天生好欺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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