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都是极在行的,而且还忠心,有她在身边帮衬,自己不知道省了多少事。
若是将她聘出去,就如同砍掉了自己的左膀右臂。
至于听雨——映仪偏头看了她一眼,有些一言难尽。
这丫头性子也算伶俐,可脾气太过火爆,向来直来直往的,不懂得隐忍。她出去活动下人、打听打听事情、做自己的嘴替唱红脸倒还行,但是实在不适合帮着自己管家做主。
但是两人里面,其实她更喜欢听雨些。听雨最喜欢和她玩闹,胆子也大,嘴也甜,两人相处起来最舒服,没有那么多规矩束缚。
说白了,听雨身上没有多少奴性,自我意识也强。
听雨若是聘出去,倒是个不错的选择——长得好,性子也火爆,不会忍气吞声。以后有自己给她撑腰,她在婆家必然吃不了亏。
映仪不由试探着问了一句:“你想出去么?到时候我给你备一副嫁妆,风风光光把你嫁出去。”
听雨一愣,头摇得拨浪鼓似的:“我才不要呢!我就要和姑娘在一起,一辈子都和姑娘不分开。”
映仪捏了一把她的脸:“你以后不嫁人了?”
听雨嘿嘿一笑,将头靠在映仪肩头:“若是要嫁人,那我就嫁给姑娘罢!”
映仪不信:“你是傻了么?以后你放了籍出去就是良民了,儿孙也能读书科举。说不准考上了做了官,你还能做诰命夫人呢。到时候多风光呀,估计要羡慕死一堆人。”
听雨撇撇嘴:“我才不要做什么夫人呢,我就要做姑娘的丫头。”
她顿了顿,忽然有些不满地嘟囔道,“姑娘怎么不说让知晴出去呢?我看姑娘是惯会偏心的,只想着把知晴留在身边,要把我打发走了。”
两人正说着话,知晴便掀了帘子进来,只道:“姑娘,周妈妈过来支修花园西南角地砖的银子,我已经拿了对牌给她了。”
见她进来,两人连忙坐好。
映仪笑了笑:“我知道了。”
她细细打量了一番知晴——今日知晴穿了一件月白色的窄袖衫,底下是一条豆绿色的裙子,发髻梳得齐整,只别了一根素银簪子,干净利落。
这样沉静的美人,换成自己,自己也是喜欢的啊。
她也是有手腕、有能力的,只是出身差了些,若是留在家里一辈子为奴为婢的,倒也可惜了。
此刻感性战胜了理性,映仪沉默了一会,忽然问道:“我突然想起来,上次同虞娘子说搬家的事,竟把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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