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我知道,警察早晚都会找到我,善恶终有报,天道好轮回,这一天,我早就料到了,是我罪有应得、咎由自取。”
尾声
2013年11月1日,上海二中院一审,以抢劫罪判处艾红光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没收全部个人财产,追缴赃款赃物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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