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之后已无可供清偿债务的遗产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——”
法庭中所有人都屏气凝神。
“一、驳回原告工业银行南平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。”
“二、案件受理费用13800元全部由原告方负担。”
“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上诉于南平中级人民法院。”
法槌“当”的落下。
“闭庭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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