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雍抽了抽嘴角,这是不喜欢了。
“那,下次爷让人送来鹿肝。”他试探着问。
叶明顿了顿,霍雍是跟自然界其他的生灵干上了,不过古代社会没有面临生态失衡的危机,皇室大富之家吃的山珍便都是这些。
霍雍将这些当作食谱很正常。
自己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吃不惯,不代表可以干涉古人的现状。
叶明想了半天,说:“妾身想吃自己养的鹿肝。”
这不算事,霍雍说:“咱们城外的庄子上就养了一批专门用来吃肉的,明日一早便让人给你送来。”
叶明虽然很感动,但又有种自己很残忍的感觉。
霍雍见她不忍,跟她说这便是圣人所说的不忍见牛羊觳觫的仁心,跟自己想吃什么并不冲突。
一番话之后叶明差点被他忽悠瘸了,霍雍这样的人想哄人真是能把话说得非常高大上,两次听他夸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像一条彩虹。
真是不怕人奸诈,就怕奸诈的人有文化。
他这么快升为阁老,且兼任吏部尚书,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。
不过这天晚上跟霍雍讨论吃什么肝的叶明还觉得自己残忍呢,第二天吃到绵密的卤鹿肝的时候便只感叹和这份美食相见恨晚了。
霍雍也很感慨,明儿终于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了。
不过如果他是一个农家汉子,养明儿倒是也不用怎么辛苦。
叶明根本没有察觉霍雍掩盖在心底深处的想法,每天吃吃喝喝睡个懒觉然后起来搞事业,只觉日子过得飞快。
眨眼就到了六月底,她的小铺子也开起来小半个月了,想出门亲自看看,考虑到霍雍对孩子的重视就又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这天早上李嬷嬷把铺子的账本拿回来,叶明总了总账,发现半个月竟然盈利八十多两,这可真是暴利啊,瞬间觉得天空都蓝了很多。
心情好的叶明打算晚上就替金氏求情。
金氏不出来,她没办法找哥哥啊。
没想到霍雍中午又回来了,面色还不太好看。
叶明现在还是不怎么显怀的,就可着显现腰身的那些衣服穿,今天穿的便是一件湖绿色半臂搭白色襦裙,湖绿色略重,穿在她身上更显得皮肤白皙,因为整天好吃好睡还透着一股润泽白亮的感觉。
霍雍看见她便忍不住想亲亲贴贴,抱着人在怀里腻歪了一会儿,才起身去里间换了身衣服,叶明给他选了一件不常穿的粉红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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