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唱起歌来,总会带有一种故事感,像是一个经历了很多人情冷暖的老人在缓缓道来。他不喜欢唱流行音乐,觉得那些歌太热闹了,跟他不对付。他更喜欢的是民谣,简单的和弦,朴素的语言,唱的都是一些普通人的喜怒哀乐。
许晴不一样。她什么都能唱,流行的、摇滚的、民谣的,张嘴就来。可她最喜欢听白锦书唱民谣,每次他唱的时候,她就不说话了,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,有时候会闭上眼睛,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。
大三的时候,两个人感情升温。
那种升温不是突然的,是一点一点积累的。像烧水,从常温到沸腾,中间经过了漫长的、不为人知的加热过程。
白锦书开始注意到自己会在排练室等她来,会在她没来的时候心神不宁,会在她笑的时候心跳加速。
他知道自己喜欢上她了。
白锦书鼓起勇气选择了表白。没有鲜花,没有蜡烛,没有那种电视剧里才有的浪漫桥段。就是在排练室里,他弹了一首自己写的歌给她听,弹完之后放下吉他,看着她,说了一句——“许晴,我喜欢你。我们在一起吧。”
很平实,很白锦书。
许晴当时愣了一下,然后脸红了。她低着头,沉默了好几秒,然后抬起头,看着白锦书,笑了一下。
她说:“好。”
许晴对白锦书也有感情。这次告白没有什么挫折,没有波折,水到渠成地像是在一起是理所应当的事。
许晴跟白锦书在一起了。
甚至,大三下册的时候,两个人一起出去租了房子。在学校附近的一个老小区里,一室一厅,不大,但两个人住刚好。白锦书把吉他放在客厅的角落,许晴把她那些零零碎碎的乐器摆了一排。周末的时候,两个人窝在沙发上,你弹一首我唱一首,一下午就那么过去了。
大三下册结束,实习开始。
白锦书在外面努力工作,在一家餐厅后厨当厨师,从早上站到晚上,手臂上全是烫伤的疤痕。他不是没有更好的选择,可他不想靠家里。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,他就是白锦书,一个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普通大学生,没有背景,没有人脉,只有自己。
而许晴则是在酒吧驻唱。每天晚上出门,凌晨回来。她的声音好,长相好,很快就在那个小圈子里有了点名气。有些客人专门为了听她唱歌而来,点一首歌几十上百块钱,许晴每个月的收入比白锦书多得多。
白锦书很满意那时的生活,觉得平平淡淡
…。。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,非本站所为,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,不代表本站立场,请谨慎阅读。
Copyright © 2020 蓝色书屋 All Rights Reserved.k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