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津门旧影
第一章 乱世饭碗
清光绪三十一年,乙巳年。天津卫。
九河下梢,天子渡口。这地方的水,从来就没清过。海河里头漂着的,不光是南来的稻米北往的煤,还有死猫烂狗,偶尔还夹着几具无名尸。
这年头,做官的不如做匪的,做匪的不如做洋人的狗。可偏偏有这么一群人,穿着洗得发白的号服,戴着大檐帽,在夹缝里讨生活。他们叫“巡警”。
刘振邦蹲在芥园大堤的石阶上,就着河水刷他那双牛皮靴子。靴子是去年发的,底子快磨穿了,鞋帮子上还打着补丁。但他刷得很仔细,铜扣子擦得锃亮,倒映出他一张棱角分明的黑脸。
“振邦,差不多得了,那皮子都快让你刷秃噜皮了。”旁边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。
说话的是孙克勤,刘振邦的拜把子兄弟,也是同批入的警。孙克勤是个瘦高个,一双老鼠眼滴溜溜转,总透着股精明劲儿。他正靠在歪脖子柳树上抽旱烟,脚边放着那根象征身份的“水火棍”。
“咱吃的是这碗饭,就得对得起这身皮。”刘振邦头也不抬,把手伸进冰凉的河水里洗了洗,甩了甩水珠,“巡警厅的规矩,见官大一级,见民小一级。咱要是自己都不把自己当回事,老百姓更拿咱当臭要饭的。”
“嘿,你还真信啊?”孙克勤嗤笑一声,吐出一口浓痰,“咱们算哪门子官?洋人的走狗,县太爷的打手,还得给那些大宅门的阔少爷们当看门狗。前儿个我看见李小侯爷的车撞了个卖菜的,连个屁都没敢放,还得给人家赔笑脸。这叫‘见官大一级’?”
刘振邦沉默了。他心里跟明镜似的,可他认死理。他爹是义和团的人,死在八国联军的枪子儿底下,临死前告诉他,做人要有骨气。刘振邦觉得,当警察,抓坏人,保一方平安,就是骨气。
“少发牢骚。”刘振邦站起身,把靴子套上,系紧鞋带,“今儿个轮到咱们守东浮桥。那儿鱼龙混杂,指不定有什么差事。”
东浮桥是海河上一处重要的浮桥,连接着老城厢和奥租界。这里每天人头攒动,挑担的、推车的、拉洋车的,还有那些挎着篮子卖花、实则暗地里摸包的女扒手。
两人刚走到桥头,就看见一群人围在那儿,指指点点,中间还传来女人的哭喊声。
“借光,巡警办案!”孙克勤拨开人群,嘴里吆喝着。
人群分开一条道。只见地上躺着个老头,脑袋磕在石头上,血流了一地,已经没气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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